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28小说网]
https://www.28xs.cc/最快更新!无广告!
“哒哒”
“!”
独自一人在家睡觉的温荞猛的睁眼,她灵敏的听到外面传来了众多个脚步声。
这个声音整整有条,像是一个军队步行上楼梯的声音?
不会是…有人发现了这里吧?
胡思乱想的思绪吓得她脸色一青,立即从床上爬起来走下床去,手中变唤出了一个棒球棍紧紧的相握。
温荞慢慢的靠近门口处,另一只手轻轻扭开了门锁来。
“嘎吱”一声,门口被打开,外面的场景却让她微微愣住。
视野里出现的却不是人类军队,而是一群青灰色肌肤的丧尸。
“?”
温荞看到眼前的丧尸在有序的搬东西上来,放下一包一包的东西便自觉的离开楼梯口去。
其中还有一个用黑布包裹的巨大物体,正竖立的放在她的眼前。
她一时都看傻了眼。
“这是怎么回事?”
“荞荞,你醒了?”
身后突然传来幽幽的声线,不禁让温荞身体打了个激灵,脚步往侧边退了几步,才看到身后俊美的面容。
那是沈知珩。
温荞确认对方后,才松了一口气,拍了拍心口。
“阿珩,原来是你呀,怎么回来了都不说一声?”
“刚才看你还在睡,便没有叫醒你。”
“原来是这样啊,那他们又是怎么回事儿呀?”
温荞看着那群有序离开的丧尸兄弟姐妹们,询问着。
沈知珩也没有隐瞒,直接的说明:
“物资太多,所以就请他们帮忙运送上门了。”
这群丧尸相当于来送货的,而且还是免费的劳动力。
“哦,那还真是辛苦他们了。”
男人微微抿唇一笑,牵上了女子的手。
“先不管他们,我给你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
男人拉着她来到刚才她所看到竖立在眼前的巨大物品旁,被一个黑色的布料盖住,看不清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沈知珩微微抬起她的手,指引着她拉住了黑色的布料。
“打开来看看。”
“好。”
温荞握住手中的布料,看着身边男人鼓励着她,露出那张温柔的笑容。
这是他送她的礼物?
温荞心中不免有些好奇,手指微微紧张的发颤,咬紧牙关就将黑色的布料扯了下来。
“唰”的一声,黑色的布料被扯下,直接露出了里面的样貌。
是一张可以容纳两人的室内秋千椅。
女子瞳孔微微扩大,展露了兴奋与惊艳。她左右回望着秋千与沈知珩,惊喜的喊着:
“阿珩,是秋千!”
“荞荞,这是我送你的第一件小礼物,希望你喜欢。”
“谢谢你,阿珩。我很喜欢。”
温荞立即坐上去试试。
它是一体式的秋千椅子,虽然不能荡漾得很高,但也能够前后摇摆,坐垫都是带柔棉的,坐上去很舒服。
秋千的绳子很结实,上面还缠绕着紫色的假花,人坐在上面就像闯进了无尽的紫色花海里!
双腿往地板上蹬了蹬,整个人就随着秋千前后晃动着。
头顶上的紫色花朵儿,时不时的为她遮挡住了阳光,形成丁达尔效应的光线照在她的粉色的肌肤上,带着光圈的斑斑点点。
沈知珩看着她喜欢,心中暖意满溢,唇角微微扬起了弧度。
“好漂亮的秋千,我每天都要出来荡秋千。哈哈。”
温荞确实说到做到了,自从有了这个秋千,她几乎每天都会空出时间出来荡秋千。
有了一点运动,也不至于每天都躺在床上身体那酸那又疼的。
沈知珩则是负责时不时出去收集物资,把有用的东西带回来给温荞。
温荞就将他带回来的物资,通通放进的空间戒指里,以备未来的需要。
…
“轰隆隆”
天空雷电交加,还夹杂着暴雪狂风的“拂拂”声。
沈知珩出现在远处的城市,收集着物资在经过一处连锁首饰店铺的时候,被外面雷电闪了一下,一缕光闪进了他的眼睛。
“…”
男人停下离去的脚步,往那处光线望去。一眼便看到在首饰店里堆积了厚厚灰尘玻璃下的一双银色带钻的婚戒。
女款钻戒造型呈现出一颗划过星空的流星,将这颗流星完好的圈在指间上,那颗五角星星被上面的钻石点缀,闪闪发亮。犹如闪耀在空中的繁星,让人陶醉不已。
沈知珩想到温荞喜欢星星,他心中一喜。
将那一对独有的一双钻戒带回了家。
温荞在看到沈知珩身体有些僵硬的单膝下跪,显出了手上的一对钻戒时,她惊喜的都快哭了。
“荞荞,嫁给我吧,成为我的妻子,让我在有生之年来照顾你一辈子。”
“好,我接受。”
沈知珩是丧尸,但他还是保持了人类的记忆。
以往他们夫妻的身份都是合作关系,并没有真正的仪式存在。现如今沈知珩求婚成功,他们才成为了真正的夫妻关系。
温荞看着自己的无名指被沈知珩带上了星星戒指,她缓和的情绪又被带了起来。眼眶微微泛红的给沈知珩带上了与她手上戒指相对的一枚银色婚戒后,鼻子一酸,泪流满面了起来。
沈知珩还以为对方会很开心,却想不到她居然哭了?
或许是孕期激素的影响吧。
男人轻轻的抹去女子脸颊上的泪,用着心疼的眼神望着她,温柔的嗓音安慰:
“荞荞,别哭。”
“阿珩。”
温荞抿着红唇,投进了他的怀里,吸着鼻子闷闷说道:
“我这是太开心了。”
“荞荞,我也很开心是你成为了我的妻子…”
温荞感受着男人温柔的怀抱着她,吸取着周围一切他的气息,安全又迷人。
温荞这段时间过得都很迷糊,就像做梦一样。这是小说世界,也是她被人爱的唯一一个世界。
不敢想象,如果现在回去原来的世界,没有了他,她又会变成怎样?
可能会变成普普通通的上班一族,跟着大众一样,睁开眼睛醒来就上班,下班就回家,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
现实世界的她是独自一人生活,没有父母没有亲人,只有网络上的本本小说在陪伴着她度日如年。
实在不敢想象,突然梦醒。
温荞心里越想越伤心,眼里的泪珠再也忍受不住,就像一颗颗断线的珍珠从眼眶中涌现了出来。
沈知珩听着怀中的温荞越哭越伤心,只能心疼的抱着她安慰。
…
接下来的日子里,沈知珩都想尽办法让温荞开心。
还特地去野外抓了几只在冬眠中野鸡野鸭,从窝里揪出来瞬间移动就回到了大厦楼顶。整个野鸭野鸡都是一脸懵懵的样子。
“嘎嘎?”
“咯咯?”
像是在共同的说:这是哪呀?
都不知道,他们即将迎来的被人类一生利用的生活。
温荞看到野鸡野鸭,这可把她高兴坏了。
放它们在一个温棚里,给他们搭了温暖的窝,每天都要去喂养它们。
很快,野鸡野鸭生蛋了,温荞每天都能够去捡蛋,有无尽的鸡蛋吃。
她的温棚里,不仅有蔬菜水果,鸡蛋鸭蛋,还有鸡肉鸭肉。
要是嘴馋了,还可以来吃一次大餐,生活不知道多么的美滋滋。
一天一天的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两个月,温荞的肚子也明显大了很多。
一天夜晚,月色下的大厦楼顶,安静无比。
可透过浓重的云层,大厦脚下,却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哐哐”
“吼吼”
近将千米以上的沈知珩,灵敏的听觉却清楚的听到了一丝不对劲。喜欢末世,尸王找上门非说孩子是他的请大家收藏: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