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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二十三祭灶神,高疙瘩让高玲回避,他端着供品和香案在自家灶台前极为虔诚地祭拜了一番。完后,将供碗里仅有的两块有些发黑的柿饼拿了块自个吃了,又将另一块递给向枫,让他赶紧吃了。
向枫不明就里,拿出去给了高玲吃。
高玲一听那柿饼是祭过神了的,连连摆手不肯吃,说这里有风俗,祭祖祭灶的时候,女人都不能看的,祭拜的供品也不能吃,不然嘴巴会变黑,还生烂疮。
向枫一笑,只得由她。
第二天,高疙瘩要高玲上街打年货,高玲要向枫陪她一起去,高疙瘩答应了。
新年期间的三湖镇街上人来人往,每个商铺前面都挤满了人,不是挑着担子就是提着篮筐,上面都装得满满的。偶有几个士绅胥吏模样的大摇大摆地横穿而来,惹得路人唯恐避之不及,叫卖声、嘈杂声和孩童啼哭声交织,颇为热闹。
乞丐也比平时多了些,有的是坐在地上乞讨,有的跟在人身后索要。
在一个缺了一条胳膊的老乞丐面前,高玲在地上的破泥碗里放了一枚铜钱。
“哥,他好可怜啊!”
向枫点了点头。
“你们那里也有讨饭的么?”
“有啊,不少,还有职业乞丐。”
“啥?”高玲没听懂。
“就是把讨饭当做正事做了,不是真正没饭吃的人,专门骗人钱财的。”
“啊?还有这样的人?可恶得很!”
高玲睁大眼睛露出满脸惊讶来——其实她不知道,在她这个时代,江湖骗子也多得很,骗人之术登峰造极,足可让后世的徒子徒孙们甘拜下风。
高玲被街上的各种叫卖声弄得有些应接不暇,这家店想去看看,那家铺子也想进去瞧瞧,在每个地摊前徘徊良久,左瞧又看,讨价还价,俨然大人一般。
终于,她买了几斤烧酒、两斤肉,一点沙糖、糕点、豆油皮、干笋、香纸和几小扎散装炮竹,还买了一些其他零碎。最后,她买了两串糖葫芦,给了向枫一串,自己拿着一串吃了起来。
向枫说自己不喜欢吃这个,要高玲都吃了。
高玲不信,说没有人不喜欢吃糖葫芦的,非要他吃。
向枫只得接了过来,咬了一口在嘴里嚼着,酸酸甜甜的,好像比后世的糖葫芦是要好吃许多。
高玲擦着嘴巴说道:“哥,我带你去拿给你做的新衣裳。”
向枫有些意外:“我的新衣服?”
“对呀!你在我家那么久了,一直都穿我爹的旧衣裳,有的地方都破了,缝都缝不上。前些日子,我扯了几尺布,找镇上李裁缝给你做两件新褂子。”
向枫听得心头一热,这丫头真的是把他当成亲哥了,虽然年纪比他小,平日里倒像个大姐般的照顾他。身上的衣服虽然很旧,但他觉得没什么,走在街上也很坦然,难得这丫头有这份心。
李记裁缝铺在偏僻的一角,几块木板搭成的铺面,较为简陋,估计也只有那些底层民众才上门做衣。
李裁缝把两件完工了的灰色褂衣放在案板上,高玲拿着里外仔细翻看一番,随后拿起一件要向枫试穿一下。
向枫脱下身上的旧褂,将新做的褂子裹着旧袄穿了上去,不大不小正好。
高玲围着他转了一圈,左看右看,一脸喜色,连说新衣合身,还帮他扯掉褂上几根线头。
“玲子,你怎么不给自己做套袄子?你看你袄子都短了。”
向枫看到高玲身上的蓝碎花布袄很旧了,已洗得发白,而且有些短,她一伸腰就露出肚皮了。
“我有新的呢,等过年那天再穿——哥,你别脱了,就这样穿着回去。”
向枫听到高玲这么说,就停了下来,将旧褂搭在肩上。
两人从裁缝铺里出来,没走多远,高玲就被一人给拦着了。
那人约莫二十来岁,长得尖嘴猴腮,他掏出一把小梳子要送给高玲,说是檀木的,是殷举人赏给他爹的。
那人非要高玲收下梳子,高玲死活不接,还要他离她远点。
向枫问这人是谁?
高玲说这人叫王有财,仗着他爹在镇上殷举人家里做事,整天游手好闲无赖泼皮,每次上街只要遇上他就过来纠缠,都烦死了,恨不得揍他一顿。
王有财见高玲不接受还当面说他坏话,就伸过手来想抓住高玲的手。
高玲一甩身躲了,顺势给了他一耳光。
“你干嘛?滚开!”高玲呵斥了一声。
“你——好你个野丫头,还敢动手?别仗着今日你边上有人,看小爷我怎么收拾你!”
王有财摸着被打的脸嚷着朝高玲扑了过来,向枫一把将高玲拉开,抬起脚便踹了过去。
王有财被踹得往后退了好几步,最后还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你再动手动脚看看,立马废了你!”向枫指着地上嗷嗷直叫的王有财喝道。
王有财爬了起来,看着比他高得多出手又狠的向枫,心里已是胆怯了,他瞧了瞧周围,已是围着一帮看众,没有一个是他叫得动能上来帮忙的,暗自后悔今日没带个帮手过来。
今日是讨不到好了,但王有财又不甘心,在边上骂骂咧咧,看到向枫又要动手,便赶紧掉头跑了,嘴里还嚷着几句“小子,你等着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之类的话。
在回去的路上,高玲直夸向枫刚才打架的样子真好看。
向枫一笑:“打这种泼皮无赖,当然要帅一点。”
来到大明的第一个新年,让向枫感觉很舒心。
年饭虽然只有简单的几样菜,但也是平时很难吃到的,加上高玲的厨艺好,每样菜都合他的口味,特别是那白面菜馅饺子,让他赞不绝口,喝的烧酒虽然猛烈且难以入口,但那种刺激感让人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感受,而且他现在已经习惯了。
大年三十晚,向枫和高疙瘩都喝得醉醺醺的,被高玲扶上床后就呼呼大睡了,直到第二天卯时被家家户户的炮竹声惊醒。
躺在床上,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炮竹声,向枫不禁感慨良多。
“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他觉得自己已越来越融入到这个朝代里去了,后世的记忆已渐行渐远。
过了元宵节后,高疙瘩的铁匠铺又开始忙活起来。
新年一过,向枫的心里却开始纠结起来。
在高家已住半年了,虽说高家父女待他如至亲之人,但他早已是成年人,除了学点打铁技能,其他一事无成,还要靠别人养活,这让他很不安。
他想出去找点事做,不管做什么事,起码先要能养活自己。
向枫把他的想法同高疙瘩讲了,高疙瘩直摇头。
高疙瘩对向枫说,虽说是认了表亲,但他一直都把向枫当作徒弟来教手艺的,当学徒都得满三年,而且吃喝都在师父家,这是老规矩。等三年学成后,有门手艺在身就不愁了,到时候托人帮忙在镇上开个铁匠铺,养家糊口是没问题的。
不管高疙瘩怎么在谋划前程,但向枫还是想出去。
说实话,他选择穿越而来,并不是来当铁匠的,不是说他看不起铁匠,只是他的目标不是这个。至于想实现什么目标,他现在也说不清楚,但肯定不是当个铁匠,哪怕技艺再精湛。
高玲也极力挽留向枫,说他人生地不熟的,外面又乱,找到好活也难,让他安心呆在这里。后来她突然有了主意,说开春后她舅舅的茶坊需要人手,让向枫过去帮帮忙,在茶坊里做事比当铁匠要轻松许多。
高疙瘩也同意高玲的建议,说这就托人给她舅舅写信,又想起向枫本是识字的,就让向枫代写了。
感受到高家父女的热情,向枫很惭愧,只得答应下来。
高玲喜孜孜地去借来笔墨,趴在桌上看着向枫写起信来。喜欢客居大明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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