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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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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一杯水,君子未相见!

    枉做了凡人百年……

    看着六爷喝醉了踉跄策马离去的背影,蔷薇花依靠着门框,她托腮陷入了沉思……

    她开酒馆多年,见惯了无数男人酒醉之后的猥琐嘴脸。

    第一次见到六爷这样看起来桀骜不驯,又冷若冰霜的男人酒醉之后,自己挽留还坚持离开,没有一丝对自己的轻薄……

    难道自己姿色不够?

    她有点没自信了……

    可是,这个男人又为什么给自己那么多钱和金子?

    蔷薇花迷茫了……

    她也猜测到六爷肯定经历过很多事,甚至很多坎坷情事。

    这个人喝酒的时候,眼睛里藏着很多故事和心事。否则,这个什么也不缺的男人不会借酒浇愁,这么喜欢自斟自饮……

    他肯定缺女人。

    六爷骑马回到了山上,躺在床上就睡倒了。

    醒的时候,这次他没有做春梦,床上也没有画世界地图。

    他醒来发现枕头边多了那把送给蔷薇花的左轮手枪。

    六爷可能昨天心情很好,喝了一天酒,今天醒来没有断片。

    他记得临走时蔷薇花从屋里拿出来手枪塞给他腰里,让他路上防身,把枪还给了他。

    六爷拿起手枪,哗啦啦的转动了一下枪的金属转轮,有点感动……

    这是送给那两个女人防身的,可是,两个寡妇又还给自己。

    六爷的一根手指的筋骨是断的,在和人生死相搏时候断掉了。

    他的手使用手枪换弹和扣动扳机并不方便……

    六爷还是喜欢长刀这样的冷兵器。

    他坐在床上拿着手枪把玩了一会儿,起来洗漱。

    今天,六爷要和矿山上和所有人聚餐开会,要和陈二爷安排所有事宜,他整理了一下思路和工作安排。

    至于昨天他给两个寡妇投资酒楼和当铺,已经不放在心上了,对两个漂亮寡妇心中已无杂念。

    他只是感觉自己不过出手帮了两个苦命女人,感觉心中很安慰。

    六爷在山上散步,看见梁风在靶场练习飞刀,其他的人还没起床,这时候天还没太亮。

    六爷很喜欢和梁风聊天,梁风惜字如金,六爷也从不废话,二人有点共性。

    那只八哥的笼子挂在一旁树上,贼溜溜的眼睛看着梁风练习飞刀,不时的用嘴啄一下羽毛。

    这只八哥六爷养了好多年,跟着他走了大江南北,甚至在紫金山还起到重要角色,帮着陈二爷杀了绑匪。

    梁风很喜欢这只八哥,可能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和余猛躺在马车里伏击绑匪,是这八哥指挥他俩听到信号出击。

    他和余猛,还有这只鸟,算是一个战壕杀出的兄弟了!

    虽然这八哥只是一只鸟,可是一起经历过生死,梁风受伤在陈府养伤的时候,这只八哥每天陪着他说话。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六爷看梁风如此喜欢这只八哥,就送给了梁风,梁风给八哥养的很好,养的羽毛锃亮

    。

    八哥看见六爷走来,高兴的扇动翅膀,对着六爷说着几句吉利的话。

    但是这只八哥不说:爷,吉祥。

    这句话,八哥只对陌生人说,六爷是它曾经的主人。

    梁风收起飞刀,拿起茶壶给六爷倒了一杯茶,坐在石凳上。

    六爷也坐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现在矿山上主要事情都是余猛夫妇和梁风夫妇打理,业务能力已经轻车熟路。

    六爷说道:“我还没有去过南洋,其实我对沉船宝藏并没兴趣。

    只是太闷了,想出去散散心……

    矿山上的事情就多有劳你和余猛了。”

    梁风站起来,弯腰施礼一下:“放心吧!我和余猛能料理的好,你尽管去海外,南洋很乱,多加小心……”

    说完坐下,梁风对六爷一直很尊重,很有礼貌。

    他注重礼节,知道这是六爷吩咐工作。六爷说的话,他要重视。

    梁风没想到六爷昨晚没在镇上酒馆过夜,他微微好奇。

    但是也没有太诧异,他知道六爷一身正气,可能也对这两个寡妇有点想法。只是六爷没那么随便,也许投资更多的原因,真的不过是想帮两个女人……

    其实,梁风算是六爷的知己,他们俩都很闷,惜字如金。可是很多话无需解释,就能心意相通……

    梁风的飞刀是风一样得空茫……

    那是梁风对武学的勤奋和天分。

    六爷的神箭基本百步穿杨……

    那也是六爷的勤奋和天分!

    二人都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江湖上一点点杀出来的,又都喜欢冷兵器……

    不仅惺惺相惜,他俩懂得这些武术技击里面的哲理和智慧。甚至这智慧可能影响生活中的做人做事。

    发而不中,反求诸己。

    梁风想问一下镇上两个寡妇的事,或者劝一下六爷收了两个女人。

    话到嘴边,梁风还是咽下去了……

    他知道六爷宁可孤独,也不违心。

    六爷并不好色。

    梁风知道这个冷酷慷慨的大哥,心里也许真的对两个寡妇动心了……

    但是事情怎么演变,梁风也无能为力。

    二人闲聊几句,六爷把手枪从腰间拿出来,用手扒拉一下子枪的转轮。

    他思索一下,说道:“这把枪我送给那个年轻的寡妇防身,她不要……

    当时要吃完饭不要金子和手枪,要自己走了……

    我又送给了那个蔷薇花老板娘,还是老板娘主动跟我要的手枪,我答应给她了。

    昨晚,她又还给了我……”

    梁风一愣,他没想到六爷主动会提起女人。而且可能六爷对两个寡妇的不贪婪性格,有点动了心思……

    梁风说道:“倒是个好女人,不贪财,你给的金子银票投资没白给,值得!”

    六爷放下茶杯,看着这青山绿水,山上的空气非常清新,他没有再说话……

    这时候,梁风的儿子雷霆和刺灵珠走了过来。

    雷霆半年多长高了不少,梁风给找个私塾师父教雷霆认字。

    可是雷霆好像不喜欢读书,他喜欢舞枪弄棒,这也许是遗传。

    雷霆长的虎头虎脑的,刺灵珠还没有生孩子,对这个梁风原来妻子生的孩子很好,照顾的无微不至。

    刺灵珠说道:“聊啥呢?看你们很高兴?”

    刺灵珠说话依旧像做土匪时候的豪气和直爽。

    梁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没有说话。

    六爷说道:“没说啥……

    我要去南洋,要坐大轮船,要在大海上二三十天漂荡,你想不想去啊?”

    六爷的前一句是对刺灵珠说的,后几句是对梁风儿子雷霆说的。

    雷霆穿着对襟小衫,十一二岁了,不过,依旧算是孩子。

    六爷很喜欢他,用手摸着雷霆的头,雷霆的小辫子梳理很利索。

    雷霆睁着大眼睛说道:“我想去看看大海。

    可是爹爹要我读书,我要在山上读书,我不喜欢读书……”

    雷霆有点郁闷。

    六爷忽然若有所思……喜欢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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