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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小说网 > 重返82,发家致富从赶山打猎开始 > 第76章 初次端枪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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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呦呦鹿啼。

    这种动静,鹿科里不少家伙都会发出来。

    例如梅花鹿,还有麂子。

    在他们这儿,梅花鹿几乎不可能出现,也没听说过周围有人见到过梅花鹿。

    所以,常征推测这声音应当是麂子。

    两只猎犬同样听见了,但它们没叫,只是把目光投向常征。

    看样子,它们在等待常征下达指令。

    “留在这里。”

    常征给了这么一个命令。

    两只猎犬虽说有些疑惑,可还是乖乖坐了下来。

    在这种山林环境里,猎犬其实不太好捕捉野兽,因为树林挤迫,它们的速度很难完全施展。

    如果惊扰了目标,那猎物就先一步跑掉,常征连开枪的时机都没有。

    地域不同,环境各异,打猎方式自然也不尽相同。

    在他们这儿,养猎犬主要是为了护卫猎人,同时帮忙追踪猎物,真正用来猎杀大型野兽的时候并不多。

    若是碰到小动物,人们一般还是乐意让狗去撵。

    多数人狩猎时拿的都是火铳,或者土制的自制枪,并不是制式的猎枪。

    火药、铅弹都要花钱。

    现在,用弓箭打猎的更少了。

    靠弓箭捕猎往往要给箭头淬毒,可弄毒液的风险颇高。

    像常征这样一开始就用带瞄准镜的猎枪的并不常见,因为光一杆好枪就要花上千块钱。

    那两只猎犬十分听话,安稳地蹲在原地。

    它们瞧见常征把装着豪猪的口袋往地上一搁,就跟着他的身影,看他在林间时而钻进,时而绕开树木。

    能够听见鹿啼就意味着那麂子离常征不远,并且这叫声还不时地再度响起。

    这样一来,相当于主动为常征提供了定位。

    麂子胆子很小,跟东北那种“傻狍子”不一样,那些狍子反而更大胆些。

    这类麂子只要听到一点动静,立马就会逃跑。

    常征猫着腰,在树丛间穿梭,朝那声音来源不断挪动脚步。

    一些荆棘划破了常征的皮肤,他却丝毫没吭声。

    声响离他越来越近,但还没到他感知范围里。

    他没办法,自己的感知距离实在有限。

    真要到了他能感知的范围,麂子也早就闻到他身上的味儿跑没影了。

    通过那些层层缝隙,常征望见了二十米开外的两只麂子。

    他猜测大概是一对儿,如此才给他创造了机会。

    这两只麂子注意力集中在对方身上,没留意到常征的靠近。

    那片林子里灌木没那么茂密,杂草却多一些。

    常征并不奇怪,毕竟这种地方更适合野生动物活动。

    外围那些茂密的灌木就像一道天然屏障,阻隔着它们与人类之间的接触。

    常征略微移动了个方位,稳稳地举起枪,瞄向那只离得稍远一些的麂子。

    他没挑脑袋的位置下手,毕竟目标太小,一点偏差就可能打空。

    常征瞄准的是前腿上方,也就是接近心脏的位置。

    只要命中,就算碰巧没正中要害,也能让麂子丧失行动能力。

    对好准星后,常征调匀了呼吸。

    紧接着,他直接扣下扳机。

    “砰!”

    肩头猛地感到后坐力,瞄准镜一抖,让常征没能立刻看清是否击中那只麂子。

    子弹精确地击中了麂子的身体,血花四溅。它下意识地弹跳,试图逃走。

    可它只悲鸣着跑了几步,就顿时腿软跌倒在地。

    常征透过瞄准镜只看见麂子往前窜出去,却不确定自己有没有打中。

    “猴子,黑狼,快来。”常征喊了一嗓子。

    同时,他重新一移动瞄准,立马发现倒在地上的麂子。

    “中了,哈哈,这枪真稳。”

    常征特别兴奋,赶紧站起身,往那边快步走去。

    另一只麂子早就逃了,逃生是它们的本能反应。

    有的麂子听到枪响会惊慌失措,有些甚至会腿软动弹不得,也有短暂愣神的。

    当然,大部分一听见动静就撒腿狂奔。

    不一会儿,两条猎犬就跑到了常征身边。

    实际上枪声刚响起的时候,它们就已经出动了。

    对于猎犬而言,枪声就是行动信号,这是经过训练的结果。

    它们已经嗅到了血腥味,情绪变得异常亢奋。

    它们体型不大,更容易在这灌木里钻来钻去。

    很快就通过了灌木丛那道屏障,火速冲到受伤的麂子旁。

    它们并没对那只中弹的麂子张口撕咬,而是围着转了一圈,随即向另一只逃跑的麂子方向疾驰。

    这一带灌木数量不算多,奔跑还算畅快。

    常征看见了也没叫住它们,径直走到那只倒下的麂子面前。

    看那角的形状,常征判断这是一只公的。

    它四肢还在不停乱蹬,彰显求生的本能。

    常征立刻激发了自己的亲密之力,一触碰到麂子,它就稍微安静了下来。

    常征把麂子翻过来,发现子弹已彻底贯穿了它的身体。

    背部留了个比拇指还粗的弹洞,鲜血涌个不停。

    里面的内脏估计已经被搅烂,常征明白它不可能救得活。

    这种枪伤过于致命,他的治愈之力不够用,除非能把治愈效果放大数十倍。

    但那明显做不到。

    常征干脆从腰间抽出猎刀,预备放血处理。

    与其让它白白受罪,不如早点结束它的痛苦。

    他按住麂子,拿刀刺进它颈部,直接割断大动脉,好让血尽快流干。

    假如不放血,肉就会变得腥味十足,口感很差。

    因此,猎人一般在击中猎物后,都会第一时间放血。

    有条件的话,还会把猎物的肚子剖开,把大肠扯出来悬在树上。

    这样做,自然是为了让那些重气味的内脏引走其他猛兽,免得它们盯上猎人和带走的猎物。

    大肠的臭味比血味更容易招来猛兽。

    两只猎犬还没有回来,常征有些担心。

    想了想,他还是追了上去。

    “猴子,黑狼。”

    常征边追边喊,这片林子可以跑动开来,他也就快步冲了进去。

    “猴子。”

    眼看不知道该往哪头找,常征提高嗓门再叫一声。

    毕竟它们往任何方向都有可能冲,地上也没什么明显的脚印可供判断。

    “汪汪,汪。”

    常征听见了狗叫,于是立刻循着声音加速冲过去。

    走没多久,他就听到了猎犬撕咬的动静。

    “不会让它俩真追着那只麂子给咬住了吧?”

    常征小声嘀咕着,一边加快脚步往前赶。

    如果真是那样,那今天可真是双丰收了。

    难道真的会有这种好事发生吗?喜欢重返82,发家致富从赶山打猎开始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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