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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小说网 > 开局叛出镇抚司,我刀问江湖 > 第440章 尊老爱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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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天大雪,天地茫茫皆是一片雪白。

    沈翊和阿月本就是内功精深,又穿着棉袍挂着披风,自是不觉得冷。

    乌云踏雪经过沈翊日日以真气温养,也早已神骏非凡,区区白雪如履平地,根本不打哆嗦。

    然而,对普通人来说,这样一场下了两天两夜的大雪,有的时候却足以致命。

    故而,一路上,

    除了沈翊两人,便再没看到过其他人影。

    在这样的雪天,是很容易迷路的。

    若非官道修持还算开阔明朗,沈翊还能根据树木勉强辨认方向,否则他可能就一头栽进大山里去了,饶是如此,他也弯弯绕绕走了不少回头路。

    忽然,沈翊扬了扬眉。

    他看到前方的雪原上出现一个黑点,待得稍稍走近,阿月一手搭在眉间眺望。

    “沈翊,是个男孩子哩。”

    阿月的声音清脆,在空旷的雪原遥遥传荡开来,那远处的人影稍稍一顿,而后调转方向,朝着他们这边一步步挪移而来。

    两方相向而行。

    沈翊很快看清了这少年的样貌。

    浓眉,大眼,

    脸颊通红,生有冻疮,

    浑身用棉絮布袄裹得严严实实。

    他的身子微躬,双手拖着两根树杈,手上也已经被寒风吹得皲裂。

    再看他身后,哪是什么树杈,而是一个用零散树枝做成的简陋木板。

    木板上还躺了一个人。

    他整个身子几乎被雪覆盖,只是从那花白的须发和皱巴的皮肤来看,当是一个老者。

    少年仰头看着气质肤色温润细腻的沈翊和阿月,再看那头高大魁梧的黑马,微微愣神。

    旋即毫不犹豫扑通跪下,他声音哆嗦而略带颤抖,但却没有半分委屈和软弱:

    “求求两位好心人,救我们一命。”

    “小子以后可以当牛做马,任你们驱使。”

    沈翊气机一感,便能感觉到少年和老者身上全无内力,探问之下,才知木板上的是他爷爷。

    他们是邻近村子的山户,准备进城采买,没想到突然下起雪来,只能于雪地赶路,爷爷一脚踩空跌折了腿,站都站不起来,再加上天寒地冻,仅凭一个弱小少年,根本走不到城里。

    沈翊探出手去,搭在少年的肩膀。

    以纯阳真意引动九玄真气,

    在少年体内经脉流转一圈。

    少年顿觉自己好似身在夏天的阳光里,冷意尽祛,十分温暖舒适。

    沈翊松开手。

    又如法炮制给车板上的老者渡了一口真气,帮他驱散寒霜,恢复身体知觉。

    沈翊又顺便查看了一下老者的腿伤,只是淤肿脱臼,问题不大,先用真气捋一下经脉气血,再咔嚓一下给他复位,将木板抽出两根木条捆紧,几天后就没事了。

    沈翊一言不合,有条不紊地做事。

    阿月就双手撑坐在马背上,嘴里哼着小调,一会儿看看风景,一会儿看看沈翊。

    少年感受着身体暖暖的热流,但又看了看两人的做派,只感觉愈发有一种古怪感觉萦绕心头。

    “阿月,下来走走。”

    “尊老爱幼。”

    阿月噢了一声,翻身下马,伸手就将少年提溜起来,轻轻一扔就落在马背上。

    沈翊也运起一股真气将老人托上马背,又解下自己的外裳和棉袍,扬手一抖就披在老人和少年的身上。

    少年一瞧沈翊只剩下单薄的一件青衫,颤声道:

    “大,大侠,您不冷吗?”

    他刚刚看到了乌云踏雪侧面挂的刀剑,料定沈翊就是说书先生口中的济世大侠!

    沈翊微微一笑,牵起马缰:

    “我不冷,你们坐稳。”

    说罢,便牵着马继续上路,阿月早已经扑进雪地里,蹦蹦跳跳地踩脚印去了。

    走了一会儿。

    老人也渐渐恢复了意识。

    醒来自是一番感激不提,他自言唤作刘山,少年是他的孙子,小名叫小虎。

    他们是长白山附近的山户,这次到燕云城是准备卖点儿山货。

    沈翊也打算去燕云城中转。

    便道了一句可以同行。

    在这冰天雪地里,对于刘山这样的普通人来说,有人同行自然多了一份保障。

    于是对沈翊两人又是一番千恩万谢。

    沈翊只是笑了笑。

    道了句道左相逢,搭把手而已。

    有了刘山的指点,

    沈翊这次倒是没有走弯路。

    他们先是在夜晚来临之际,找到一家破庙生火过夜,躲避风雪严寒。

    第二日待得太阳升起后,再上路。

    如此一行人又走了一天,终于看到了雄廓屹立的燕云城墙。

    小虎高兴欢呼道:

    “我们到了!”

    阿月也欣喜得和小虎击掌庆祝:

    “沈翊,我要吃好吃的!”

    数日的风餐露宿,煮雪水吃面饼,着实让阿月有些郁郁寡欢了。

    沈翊笑着应下。

    进了城,沈翊两人便和小虎爷俩分道扬镳,本来他想着饶他们一些银钱,以备急用,却被刘山连连摆手拒绝,直说救命之恩都难报,更不敢收沈翊的银钱。

    刘山如此坚持,沈翊只能作罢。

    四人分别之后,沈翊便带着阿月住进了燕云城最好的客栈。

    先是舒舒服服的泡了热水澡,让一直泛着冷意的身子,从里到外都热气起来。

    而后便是喝酒,吃饭。

    燕云的酒很烈。

    让沈翊想起了西北郡的西风烈。

    一口酒下去,烈烈似火烧,从喉咙一路烧到腹部,火气在肚子里打一转,又顺着四肢百骸蔓延周身,整个人便暖洋洋的。

    非是这样的烈酒,不能抵御严寒。

    燕云的饭也很粗犷。

    大块肉,大盆菜,煮一锅热气腾腾的汤,全都烩在一起,拿着筷子在盆子里挑,准能捞到想吃的。

    阿月学着客栈里的那些粗犷大汉,整个人蹲在凳子上,一手拎着酒瓶,一手拎着筷子,半个身子都埋在盆里,吃得津津有味。

    只是这样子就不太淑女了,惹得周遭一众粗汉莽夫频频侧目。

    这种时候,沈翊就喝一口酒,扭头看窗外,假装看不到那些异样眼光。

    沈翊之所以来燕云城走一遭,主要想带点儿贺礼,一来人家名剑铸成,本就是一件喜事,二来自己要打问天池凝魂草的下落,万一剑庐就有,他总不好硬生讨取。

    送点儿礼物,那万事也好商量。

    他和小二打听过了,燕云郡城很大,但是江湖道上的好东西,都聚在万宝楼。

    故而,待阿月吃饱喝足,他便拎着阿月在众人的瞩目下匆匆大步离开。

    万宝楼,是一座规制豪阔的三层阁楼,就坐落在万华街和朱雀道的交界。

    门前堪称门庭若市,

    皆是佩刀执剑的江湖人来来往往。

    沈翊和阿月一进门便有一个小厮迎了上来:“两位贵客,想来买点什么?”

    沈翊笑道:

    “古玩字画,秘籍神兵,灵丹宝药,你们有哪些好东西亮出来瞧瞧,不差钱。”

    阿月拍了拍随着的小包,重复道:

    “不差钱嘞。”喜欢开局叛出镇抚司,我刀问江湖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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