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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越国,打楚国,打沙蛮族,打西域诸国。
看谁不顺眼就揍谁,几乎完全靠劫掠为生。
和羌国这种国家接壤,完全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西域诸国,年年都被劫掠。又比如之前的越国,年年都被讹诈。
当时的沙蛮族还没有统一,而且和羌国接壤的沙蛮族部落,地势还算平坦,还相对适合骑兵的突袭,所以也经常受到羌国骑兵的袭击骚扰。
只不过每一次羌国和沙蛮族之间的冲突和战斗完全是为了怄气。
纯粹就是看不顺眼。
要说劫掠?
抱歉,沙蛮族的部落比羌国还要穷。
而羌国劫掠楚国的时候也有,就是次数不多,因为地势太恶劣,北上劫掠不太划算。
楚国和羌国有近两千里的边境线,看上去简直让人绝望。
不过天可怜见吗,这近两千里边境线基本上都是大雪山,唯有两个隘口,可以从羌国北上,长驱直入楚国。
为了应付羌国疯狂的偷袭骚扰,楚国花了几十年时间在这两个隘口构建了关城。
一个是平南关,一个是平西关。
这两个城关加起来的守军只有三万人左右。
但绝对是真正的易守难攻。
攻打这种城关完全就是噩梦。
两个城关都建在崇山峻岭之间,城墙最高的地方超过三十米,最低的地方也有十五米。
如同虎踞龙盘一般,卧在两个隘口上。
基本上只要有几千守军,就可以抵御几倍的敌军。
这里的地势太过于险恶了,大军在这里完全施展不开,更别说骑兵了。
所以这两个城关建起来之后,羌国对楚国的大规模突袭劫掠就算是停止了。
但小股的突袭还会有发生。
经常有小支的羌国武士翻过一些相对矮小的山川,进入楚国境内劫掠一番。
但每一次的收获都不高,远远比不上劫掠西域诸国。
所以羌王阿鲁冈之后十几年内,基本上只专注于劫掠西域,讹诈越国。
而且当时楚国为了支持苏难谋反自立,大规模地让利,所以和羌国的关系也大大缓和。
算来楚国和羌国,已经十几年没有爆发过大型冲突了。
而这一次!
大战再一次爆发。
羌国女王阿鲁娜娜,率领五万大军攻打平南关。
气势汹汹,杀气腾腾。
按说这种攻打注定徒劳无功。
羌国女王的五万大军虽然惊人,但这毕竟只是山谷之间的一个城关,地势狭窄险要,一次性投放一万军队都做不到。
但没有想到,战况竟然险象环生。
首先,阿鲁娜娜女王有投石机,尽管只有十几台。
毫无疑问,这些投石机都是越国支援的,甚至操纵投石机的就是越国的士兵。
而且还有几十具攻城强弩。
最最厉害的,便是阿鲁娜娜麾下沙蛮族雇佣军。
因为矜君的号召,大部分的沙蛮族雇佣军都返回大南国,去投靠矜君了。但还是有一小部分概念女王的恩德留下来,包括鹰扬在内。
他们最最担心的就是羌国和矜君开战。结果这可怕的事情没有发生,阿鲁娜娜率军攻打楚国。
这个……可以有。
所以,沙蛮族雇佣军彪悍的战斗力再一次爆发。
如此险恶的城关,他们竟然猴子一般从两边山脉爬上去。
好几次都给楚国的守军带来了可怕的伤亡。
楚国赶紧勒紧裤腰带,拼命增兵。
务必要守住两个城关。
而阿鲁娜娜女王的大军,依旧不知疲倦一般,每日都在疯狂攻打两座城关。
……
阿鲁娜娜女王的开战。
使得原本就有些翻滚的局面更加沸腾了。
越国人大喜。
楚国人大骂。
所有人都知道,阿鲁娜娜女王出兵肯定是因为沈浪,而沈浪是为了帮助宁政夺嫡。
矜君退兵了,吴王按兵不动,那和楚王的战场就成为了两个王子争先表现的焦点。
“沈浪这个小白脸就那么牛逼吗?把阿鲁娜娜女王日得这么爽吗?竟然让她出动五万大军攻打楚国?”
“沈浪小白脸又有什么本事,银样?枪头,可能是长得帅,会跪舔吧。”
“瞧着架势,完全是羌国女王在跪舔沈浪啊,长得帅就是了不起啊。”
这等谣言根本连洗都洗不清楚了。
没有人相信阿鲁娜娜女王会真心爱上大傻,都觉得他是一个挡箭牌。
所有人都觉得阿鲁娜娜和沈浪绝对有一腿。
天大的冤枉。
阿鲁娜娜女王和大傻是真心相爱的。
而阿鲁娜娜女王和沈浪之间?什么关系!
阿鲁娜娜无比相信沈浪,毫无保留地和他站在同一个立场上。
但是……
两个人一旦见面的话,不超过半个时辰,阿鲁娜娜就有种想揍死他的冲动。
还跟他有一腿?
拜托,我阿鲁娜娜一百个看他不顺眼好吗?
……
楚军大营内。
“叛徒,全部都是叛徒!”
楚王暴怒。
混蛋矜君,混蛋吴启。
说好了三家灭越。
结果呢?你们两个人全部都跑了,就剩下我一人在打。
无耻之尤。
还有阿鲁娜娜这个表子,之前不是答应得好好吗?绝对不会对我楚国动武。
怎么矜君一退兵,你就迫不及待攻打我平南关?
你这个女人为了讨好沈浪这个奸夫,还真舍得下血本啊。
楚王每天都能收到战报。
阿鲁娜娜攻打平南关根本就不是佯攻,而是拼了命的攻打。
每天战况都无比激烈。
逼迫楚王一次又一次增兵。
“这个蠢女人,他难道不知道攻打平南关反而是在帮宁岐吗?”
不过楚王虽然愤怒,但依旧雄心满满,慷慨激昂。
就算矜君退兵了那又如何?
就算吴王大军止步不前又如何?
我楚国战局依旧是一路高歌。
这话倒是半点不假。
这一个多月来,楚王战局可以称得上是从胜利走向胜利。
天西行省北部,已经被他拿下了四个郡,边境直接向前推了三百里。
在半个多月前,楚国三十万大军更是对镇西城进行了包围。
镇西城不但是种氏家族的老巢,更是天西行省真正的首府。
一旦拿下!
整个天西行省沦陷。
楚王大军可以直接攻打到越国都城之下。
如今这个局面,想要彻底灭亡越国或许有困难。
但是割让整个天西行省,确实十拿九稳。
镇西城,可以说是越国第三大城,也可以说是第四大城。
论城市的坚固高大,它超过了天南行省首府。加上种氏家族上百年的经营,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天下坚城之一了。
不过论人口和富饶程度,它又不如天南城。
用了整整半个多月,楚王才完成对镇西城的全面包围。
这种包围不仅仅是军队的包围,还有防线,沟壑,临时堡垒等等。
镇西城的城墙周长超过四十里。
所以楚王构建的包围战场,面积超过上百平方公里。
从天上望下去。
真正的无边无际,接天彻地。
密密麻麻到处都是军营,到处都是堡垒,到处都是防线。
南瓯国到处都是密林高山,很难找到大片的平地,几十万大军根本就施展不开。
而天西行省,出了夹在中间的这座大山之外,其余几乎是一马平川,最适合打超大规模战争。
为了打这一仗,楚王几乎倾尽所有。
这才是真正的倾国之战。
那么楚王向隐元会借贷了吗?
没有!
楚王贪婪而又吝啬,根本不像宁元宪那么败家,国库可比越国充裕多了。
“父王,经过近一个月的激战,越国大军伤亡超过四万,我军伤亡超过六万。”
楚王颔首,对这个数字表示满意。
作为主攻的一方,伤亡比对方多出两万,这很正常,是一个非常健康的数字。
“经过三次增兵,如今我们在镇西城战场上的大军依旧维持在三十二万左右,而种尧守军不足八万,仅仅只有我们四分之一。”
“我们依旧拥有大量的攻城器械,粮草充裕。”
“只要卞逍大军不南下,这一战我们依旧有巨大胜算。”
“哪怕双方士气上,我军也依旧远胜越军!”
楚王提起一支大战刀,来到地图的面前。
这支战刀足足有大几十斤中,楚王每次都喜欢把玩,表示自己的武勇。
“听说越王身体震颤更加明显了,每天手中都拿着两个核桃在把玩?”楚王笑道。
“是!宁元宪的身体每况愈下,宁岐咄咄逼人,或许用不了多久,这位奢靡无度的越王就要被架空了。”
楚王冷笑道:“他是个精致人,每天把玩的不是玉石,就是文玩。哪里像是寡人,每日刀不离身。”
“大王威武!”
“有大王在,此战我楚国必胜!”
楚王目光落在地图中间的镇西城上。
原本他的时间很充裕的,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围城,等到种尧大军士气最低落的时候再攻城,便可事半功倍。
但现在局面突变。
矜君退兵了,吴王止步不前。
那他楚王就有必要加速推进战局。
在最短时间内灭掉镇西城,大军一直推到越国都城之下。
然后,再和宁岐开启谈判。
虽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
但依旧是恢弘大胜,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楚国成为南方霸主。
宁元宪和寡人比起来,还是相差得太远了,此人完全是徒有虚表。
但是楚王心中又有一丝阴霾。
那个至高无上的大炎皇帝陛下,究竟想要做什么?
竟然出面向吴王施加压力,宁岐究竟向皇帝陛下承诺了什么?
我楚王难道对皇帝陛下你还不够尊敬吗?
二十几年前灭姜离,也有我一份功劳啊。关键时刻,我可是直接倒戈的。
当然这话楚王也是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此人太狡诈多变,所以姜离陛下很不喜欢他,和他非常疏远,根本就没有拉他进入阵营之内。
而楚王一边暗中向大炎皇帝献媚,一边又拼命写信向姜离表示自己的敬仰之心。意图左右逢源,投机取巧。
而等到姜离陛下暴毙,大乾主帅叛变之后,楚王立刻翻脸,出兵几十万攻打大乾王国领土。
所以他一直认为,自己在灭姜离一事上是有功的。
但是在皇帝陛下心中,此人只是投机成功,硬生生夺走了十几万平方公里土地。
可是有点虎口夺食的味道。
“父王,我们何时攻城?恐迟则生变。”楚国太子道:“最近炎京的风声不太对!”
楚王冷笑道:“皇帝陛下不愿意见到一个强大的越国,也不愿意见到一个强大的楚国。但是我楚国和大炎帝国也不接壤,对皇帝陛下的威严我敬畏无比,但大炎帝国总不能派出大军强行干涉吧。”
楚国太子道:“眼前之被动局面,罪魁祸首都在于沈浪。”
“这个孽畜!”楚王对沈浪几乎恨之入骨。
上一次的边境会猎,正是因为沈浪,楚王才蒙受奇耻大辱。
而这一次,矜君退兵停战和沈浪也有直接关系。
阿鲁娜娜攻打楚国平南关,更是沈浪在背后推波助澜。
所以楚王真的恨不得将沈浪这个小白脸扒皮抽筋。
“这个孽畜真是损人不利己啊,他以为这等行径是在帮宁政吗?完全是在帮宁岐!若宁岐成功上位,他沈浪死无葬身之地,金氏家族也要亡族灭种。”
旁边的楚国礼部侍郎咬牙切齿道:“这等挑梁小丑,空有高明的手段,却毫无战略目光,若是他被宁岐弄死,臣愿意一醉方休。”
上一次边境会猎,直接被打脸最狠的便是这位楚国的礼部侍郎了,当然还有更惨的鸿胪寺卿,关键部位受伤太重,直接被割了。
“暂时不理这个小孽畜,疥癞之患而已!攻打镇西城,灭种尧,才是重中之重!”
楚王挥舞着几十斤的战刀,猛地斩在桌子上,喝道:“三日之后,正式攻打镇西城,务必一战定乾坤!”
“这一场倾国之战,我楚国必胜!”
……
这一场几千里远征,远比想象中更加艰难。
尤其是针对沈浪而言。
简直太难了。
六千多米海拔,一千多里的无人区。
哪怕现在地球,装备齐全的情况下,也很难翻越这个级别的大雪山。
喜马拉雅山脉平均海拔也就是六千多米而已。
整个大雪山完全没有路。
所以这简直是一场天上的行军。
前无古人。
沈浪带领的这一万军队,走过的地方全部都是万年积雪,没有任何人走过的踪迹。
甚至连飞鸟都没有。
而其中最难的,就是沈浪。
海拔超过五千米后,他就开始高反了。
整个人的肌肤显得酡红色,脑袋仿佛要炸开了一般。
大傻背不行。
木兰宝贝背着他,稍稍好过一些。
至少木兰身上是香的,偶尔头实在太疼的时候,他还可以舔一口。
只不过天气实在太冷了,伸出舌头要小心翼翼。
基本上都在零下二三十度左右,而且这里的紫外线尤其厉害。
但木兰的身体确实神奇。
在这海拔六千米的大雪山上,她依旧如履平地。
可以说,若不是沈浪总是偷偷摸她,她完全可以轻盈如飞。
而且这么冷的温度,她的娇躯依旧是温热的。
在南瓯国那么炎热的地方,她的娇躯冰凉凉。
在大雪山上,她的娇躯温暖暖。
太美妙了。
所以有一天,沈浪就算有高反,还是忍不住把木兰吃了两遍。
结果吃完之后,又鬼叫鬼叫的,号称脑袋要裂开了,完全无法呼吸。
这个害人精,每一次亲热之后,木兰都挖一个雪窝烧水洗澡。
见到木兰这么宠溺沈浪,沙曼王后有一天终于忍不住道:“木兰妹子,不如把这个夫君打死,我再给你介绍一个?”
说真的,要是她的夫君跟沈浪一样,早就被她打死一百次了。
木兰嗔怒道:“我把你打死还差不多。”
沙曼王后无奈,这个强大而又绝美的娇娃木兰绝对是中了迷魂术了。
这么渣的一个夫君,竟然当成宝一样。
……
这一日,大军不得不暂停行军。
因为下了大暴雪,寒风呼啸。
风太大了,这个时候行军人都会被吹走。
找到一个山坳背风之处,大军在雪地上挖一个大窟窿,然后在里面扎营。
大傻兴致勃勃站在狂风之中,莫名其妙地兴奋。
这里的风景太美了。
好可惜我媳妇不在,我娃也不在。
他的体力几乎是无限的,征求了沈浪和李千秋的同意之后,他在狂风呼啸中攀登了周围几个最高的山脉。
然后开始咆哮。
沈浪真害怕他的声音太响而引发雪崩了。
温暖的睡袋之内,木兰身上光溜溜。
“夫君,别闹了,一会儿洗起来太麻烦了。”
“放心,我不弄,我只是碰碰。”
两刻钟后!
木兰又一次无奈地穿上衣服,走到无人之处,挖一个雪窝烧水洗澡。
她回来之后,沈浪人渣躲在睡袋里面瑟瑟发抖。
木兰走了之后,睡袋怎么都暖和不起来。
而且嘿咻之后,缺氧更厉害了,头更疼了。
我沈浪发誓,在大雪山上我再也不和木兰做那种事情了。
这几天内,我再睡木兰一次,我就是狗。
……
一个时辰后。
汪汪汪汪!
睡袋里面传来了奇怪的声音,真是奇怪,这大雪山上还有谁会养狗啊?
次日!
大雪停了。
晴空万里。
“太美了!”
沈浪也被这壮观的景色迷倒了。
涅??军已经开始烧火做饭。
不,不算是做饭,只能算是烧水。
带来的媒要小心翼翼地用,因为数量不多。
一天只能喝一次热的。
烧的是辣椒鸡汤。
每个人能够分一小碗,就着压缩饼干吃下去。
天道会从西边弄来的超级辣椒,沈浪大规模种植后,这次带来了上千斤干辣椒。
这辣椒鸡汤一喝下去,整个人都仿佛要烧起来。
吃完干粮,喝完辣椒鸡汤后,每个人再灌满一壶。
走在路上的时候,觉得冷了,抿上一口。
美滋滋!
当然,这次行军还带了很多的烈酒。
但是沙蛮族人喝了这些烈酒之后,身体倒是热了,但是步伐也乱了,还要耍酒疯。
而且喝多了之后,身体会陷入麻木,感觉不到冷,但实际上很冷,甚至会被冻死。
但在辣椒鸡汤内加入烈酒,效果就更显著。
换成其他任何军队。
在路上早已经死光了。
但是这两支涅??军和沙蛮族神射手军队,硬是靠着辣椒水,烈酒,高热量的军粮,每天行军超过一百五十里。
有伤亡吗?
有!
几十个沙蛮族的武士,太过于大意了,脚上的靴子磨破了也没有在意。
结果两只脚都被冻坏了。
等沈浪发现的时候,已经彻底乌黑坏死,必须截断。
截肢后,他们就……都死了。
之后,大军每天都要检查靴子几遍。
而造成最大伤亡便是暴雪狂风。
曾经一夜之间,失踪了三百多人。
等到再一次发现他们的时候,已经彻底冻死了。
但这支军队的勇敢和士气,天下罕有。
哪怕面对这样的伤亡和危险,依旧没有人退缩。
涅??军甚至比地面上更加开朗了一些,非常沉迷这里的景色。这种致命的危险对于他们来说,更像是一种上天的考验。
行军在这世界之巅,好像让他们常年压抑的性情变得开朗了。
有种天高云阔的感觉。
而沙蛮族的神射手军队,每天都在高呼,都在狂吼。
因为他们内心充满了原始部落男人的浪漫。
要征服整个世界。
每一次攀登上一座高峰的时候,他们就会跪下来向神灵祈祷。
然后在这片雪山的峰顶上画下图腾。
当然仅仅半个时辰后,这个图腾就会消失,要么被风刮掉,要么被雪覆盖掉。
兰一嘴贱问他们,明知道这个印记会消散,为何还要画呢?
结果那个沙蛮族神射手反问道,你睡了一个女人,在她体内留了什么东西,她洗掉之后,难道体内就没有你的印记了吗?
说得好有道理,让人无言以对。
可惜兰一是个处男。
他忍不住问了一下,你睡过女人吗?
那个沙蛮族神射手竖起一根手指。
“一个?”
“一百!”
顿时,兰一妒忌得几乎要吐血,有种想要更换国籍的冲动。
早知道如此,当时兰疯子大哥应该带着我们去沙蛮族的。
那样,我兰一或许都已经娶了十几个女人,小孩子都满地跑了。
……
大军不怕远征难。
千山万水只等闲。
整整八天后!
沈浪率领的一万大军,终于走完了千里大雪山。
原本一万零七百军队,此刻还剩下九千五。
一千二百人,长眠在雪山中。
有些尸体能够找到,有些则找不到。
当走完最后一座大雪山。
视野之内,不再是皑皑白色。
终于离开大雪山了。
这段天堂和地狱一般的雪山之旅,终于结束了。
每一个人都喜极而泣。
太不容易了。
很多人的眼球都在红肿出血。
白雪皑皑,反光刺眼,几天几夜一直看着这雪山,眼睛都有一种要被刺瞎的感觉。
沈浪已经给每一个人都准备了墨镜。
但是在行军之中,很多人的装备行李甚至墨镜都大风吹掉了。
一不小心摔个跤,身上的东西也都不见了。
所以,到后面墨镜缺了一千多只,不得不轮流佩戴,使得部分士兵的眼睛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离开大雪山后!
沈浪和九千多大军,朝着巍峨的雪山鞠躬行礼。
大自然太让人敬畏了。
大雪山,我们不敢说我们征服了你。
我们只是看到了你,经过了你!
甚至沈浪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不敢置信,我们竟然真的创造了奇迹。
竟然真的翻越了这世界之巅大雪山。
“我太了不起了,这段伟大的历史,一定要给我们的孩子讲下去,他们的父亲翻阅了千里大雪山,走过世界之巅。”沈浪激动颤抖道。
旁边的沙曼王后道:“沈浪,你能要点脸吗?你走过一天路吗?”
沈浪抱着木兰的玉颈,在她绝美的脸蛋上轻咬了一口。
“我娘子背着我走过大雪山,和我自己走过,又有什么区别呢?”沈浪满不在乎道:“在说我创造的奇迹又何止这一项,难道还要一样一样说给你听吗?”
比如,浪爷曾经在海拔七千米高的时候和木兰嘿咻。
这么伟大的事情,我骄傲了吗?
当然事后木兰几乎要给他做人工呼吸来着,但……那也是深吻啊。
还有,我在七千米海拔雪山上扮狗叫,我骄傲了吗?
……
翻越过千里大雪山之后,又是上千里的崇山峻岭,依旧是无人区。
但是比起大雪山的艰难,这崇山峻岭如履平地一般。
大军的伤亡也微乎其微,每日行军的速度超过了一百八十里。
五天之后!
大军走出了大山!
从山上回到了地面。
终于看到了郁郁葱葱的植被。
终于看到了城镇和村落。
此地,距离楚王都仅仅只有三百多百里了。
沈浪率领的这九千五百大军,绕开了城池,绕开了村落。
直接朝着楚王都进发。
这里是楚国的腹心之地,背靠着茫茫大山,完全称得上是高枕无忧。
而且此地距离天西行省战场超过了三千里,完全没有战场紧张气氛。
反而是充满了亢奋。
每一个村落和城池都贴满了楚王诏书。
每一天都有人再宣读前方战场胜利的消息。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一战他们必胜无疑。
很快楚王陛下就能打下整个天西行省。
楚国很快就会成为南方霸主。
届时,整个楚国将普天同庆。
不过,有欢乐,就有血泪。
楚王发动如此巨大规模的倾国之战,需要天文数字的物资和军费。
所以楚国民众的税负也一定会提高。
几乎每一个城镇,都有官吏差役在收税。
每一个城镇都在征集壮丁做劳役。
每一条官道上,都有源源不断的粮草队伍,送往前线。
这些民夫身上又鞭痕,目中有泪水,伴随着押送官兵的喝骂和斥责,手中的鞭子不断抽落。
这算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吗?
相较而言,宁元宪虽然败家,但对百姓却没有那么苛待,之前发动了几十万民夫运送粮草,也都是发放了俸禄和粮食,尽管也非常微薄,但至少没有让这些民夫白干。
……
半日之后!
沈浪的大军被楚国斥候发现。
于是,索性再也没有掩饰行踪,大军全速朝着楚国王都行进。
顿时间!
整个楚国王都周围城郡官员彻底震撼。
什么?
竟然发现了一支越国的军队?
足足万人?
而且还是从南边来的?
这……这怎么可能?
那可是隔着千里大雪山,又隔着几百里崇山峻岭。
他们是飞过来的吗?
一定是看花眼了。
一定是出错了。
说不定是什么盗匪,假扮成为越国军队的样子。
又或者是民夫造反了?
接下来,楚国不断派来小股的斥候刺探。
所有的消息汇总。
楚国王都留守的官员不得不相信一个事实。
越国军队竟然真的打过来了。
楚国王后震惊,留守的枢密使震惊,尚书台颤栗。
然后,立刻派人用最快速度去禀报楚王。
并且下令周围所有的城郡,集结所有大军,保卫楚王都!
兵贵神速!
被发现了行踪之后,沈浪麾下的九千五百大军,日夜兼程,不眠不休。
仅仅一日一夜。
行军二百多里。
到达了楚国王都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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